相关说明:
红色标注的品名需要单独咨询销售员确认;以上未列的货物品名,如需进口请单独咨询业务员。
1、以上报价均为人民币,不含香港提货费及大陆派送费用;生效日期:2012-9-25。
2、所有快件必须如实申报,且不在我司“拒收物品”之列,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,由客户负责。
3、计费重量以我司深圳实际过磅重量为准,不足1公斤亦按1公斤计算。
4、客户如需索取赔偿,需于发货日起计15天内发函我司,逾期恕不受理。
5、以上报价作为报价参考,我司随时根据海关变动情况调价,根据货物的重量/价值掌控不同价格。
6、大票货物请单独询价,时效更快捷。
8、送货至香港前,务必提前下订单给我司销售员,同时索要订单号码,将订单号码写在货物外箱上,凭订单号码交货。
9、可提供香港取件服务,收费标准请查看【香港提货价目表】、重量体积限制
EMS 规定,单件邮件的重量不能超过30KG.如果您的邮件在30KG以上.您必须要分成2个以上邮件分发;
体积限制:DHL货物单边长度≥120CM或单件计费重量≥70KG,征收货物尺码过大和重量过重附加费,FEDEX不接受单件超过68公斤及外围长超330厘米或单边长大于274CM的货;UPS单件包裹重量≥70KG、长度≥270CM、1长+2宽+2高(cm)≥330CM的货物不接收,不规则包装不接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