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日本国会“关税法修正案”中的规定,从2014年3月1日开始将强制要求船公司(CARRIER)和无船承运人(NOVCC)针对将进入日本港口的集装箱内的货物,在日本境外装港船舶离港前24小时,将货物信息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日本海关进行申报,未能及时申报的货物一律不予进口日本,如以装船则原船返回装运港。根据规定,船公司对于装船前未能及时申报的货物一经发现将一律不予装船,为了广大客户的货物能够及时顺利的出运,我司从2014年3月1日开始要求所有口岸所有客户配合我司实施申报规则。
A:操作规则:
1) 发送AFR的时间要求
周一船期
周二船期
周三船期
周四船期
周五船期
周六船期
周日船期
数据截止时间
周五17:00
周六12:00
周日17:00
周一17:00
周二17:00
周三17:00
周四17:00
2)AFR所需数据格式(请见附件)
3)订舱时请在托书上注明中英文详细品名,商品编码(HS CODE)!!!
B:申报费用
海洋提单:发送:USD30/票 更改:USD40/票
龙飞提单:待定
以上,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日本海关申报舱单信息,可能导致无法顺利装船,甚至会产生日本海关罚款,故请各位客户引起重视,配合我司做好船开前的申报工作,以便贵司货物的顺利装船出运,非常感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