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公司持有无船承运人牌照,与多家船公司签有合约。其中,COSCO、EMC、K-LINE、Maersk Line的海运服务是我们的主推产品,我司同时代理YML、WHL、PIL和CMA 的集装箱运输服务。凭借与船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和多年积累的业务规模,我们可提供富于竞争力的美加线价格,可靠的中东印巴、澳洲东南亚拼箱服务。 ATA 由法文 Admission Temporaire 与英文 Temporary Admission的首字母组成,表示暂准进口,从其字面可知,使用ATA单证册的货物有别于普通进口货物,这类货物在国际间流转时,其所有权不发生转移。 ATA单证册的签发和担保由各国担保商会负责,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担保商会,各担保商会有权指定多个国内出证机构,并对下属出证机构签发的ATA单证册承担担保责任。国际商会国际局负责对世界范围内ATA单证册制度的运转进行日常管理。 我国于1993年加入了《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》、《货物暂准进口公约》和《展览会和交易会公约》。自1998年1月起,我国开始实施ATA单证册制度。经国务院批准、海关总署授权,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/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商会,负责我国ATA单证册的签发和担保工作
ATA单证册适用的货物范围
1、国际博览会、交易会、展览会、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中陈列或使用的物品; 2、各类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设备,例如赴境外报道、录制节目、摄制影片所需的出版、音像广播、摄影设备;赴境外安装、调试机器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;医务人员所需的医疗器械;演员、乐团、剧团所需的演出服装、器具等; 3、集装箱、托盘、包装物料、样品等与商业活动有关的货物; 4、科研设备、教学用品、海员福利用品及其他与教育、科学或文化活动有关的货物; 5、参加境外体育比赛、体育表演和训练所必需的体育用品及其它物品;赴境外从事观光、求职、学习、专业会议等活动所需的个人物品; 6、参加境外的文化、宗教、或专业聚会等活动所需的图片、照片、摄影作品、艺术品、印刷品、免费播放的记录影片、唱片等音像用品; 7、边境地区的自然人或法人为完成农业、林业、养渔业的工作,以及为修理、制造、加工目的所需的非商业性质的物品; 8、为慈善目的暂时出口的医疗用品、外科和实验室设备以及救济物资; 9、商业或私人用途的船舶、飞机、陆路引擎车辆、铁路货车等运输工具; 10、边境地区用于放牧、表演、展览、竞技、比赛等活动所需的活动物; 11、与制造活动有关的纸版、印板、图版、模子、图纸、模型等类似物品。 在我国,使用ATA单证册的范围仅限于展览会、交易会、会议及类似活动项下的货物,除此之外的货物,我国海关不接受ATA单证册进出口申报手续。